投票》是否同意健保應通盤檢討,而非只針對陸配和「小明」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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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健保法》第9條規定,外籍人士領有居留證明文件,在台居留滿6個月,或有一定雇主的外籍人士可納健保,馬政府時期放寬陸配前段婚姻未成年子女,來台探親滿6個月,也可投保。但近來因「武漢小明」能否返台一事,引發綠委抨擊馬政府時期的放寬規定,主張修《健保法》。民進黨立委林俊憲還舉例如黃安常吹噓在大陸賺錢、年收入幾千萬元,依現行健保規定竟被納入第6類,每月只需要繳最低保費749元,根本不合理,應調到最高的1萬2000元。
國民黨立委吳怡玎說,若只針對陸籍人士取得台灣健保,做針對性限制,就是赤裸裸的「歧視」。行政院長蘇貞昌則指,健保不能有不合理的負擔,要讓國人同胞都能受到公平對待。
請問你是否同意,健保應通盤檢討,而非只針對陸配和小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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